给孩子改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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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导读:

Q1:给孩子户口簿上改民族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流程:
(一)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由申请人到县(市、区)民族局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变更民族成份审批表》,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村委会(居委会)和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送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初审。
(二)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负责对申请人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后作出初审意见,加盖公章,并报送市民委审核。
(三)各市民委核实并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对符合变更条件的,转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
(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必须逐级呈报地级市公安户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审批材料由派出所纳入户籍档案管理。未经市民委审核同意和市公安户政部门审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不得办理公民民族成份变更手续。

Q2:给孩子转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带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户口本到你户籍地派出所以“子女投靠父母”为由申请户口迁入,派出所民警会发给你一份《入户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即可,经批准后,发给《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带《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孩子的户口本、出生证到孩子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出证明》、你的户口本到你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Q3:现在要给6岁孩子在户口本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变更姓名手续

年满18周岁公民,无特殊理由的,现用姓名不予更改。为确保在校学生生源的真实性,在校学生的姓名原则上不予以更改,确有特殊原因须变更现用姓名的应严格审核,其办理程序如下:

1、本人写出变更理由报告;

2、经所在学校签出同意变更意见,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报区、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手续。

变更姓名申请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

2、户口本;

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扩展资料:

改名条件

1、成年人或者是在父母的同意监督下;

2、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3、理由要充分;

4、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5、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

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Q4:孩子上了户口 改名字好改么 需要什么手续

带好户口本,身份证,到居委会打证明盖好章,然后去你的户籍地派出所户籍室拿张申请表,(一定要记住添好你的曾用名,不然以后很麻烦)添好后交给派出所所长签字盖章,再拿到当地户籍科审批,把身份证复印件和申请表只要交到了户籍科一个星期后就可以办好,到时候自己去拿,再拿回来交给派出所户籍室登记就OK了.
以后的麻烦有:
例如参加重要考试,参军,考工作,参加重要活动,金融账号等......都必须要出示你的曾用名的有关证明.
不过万一有麻烦你可以到派出所盖个效对章,或查找原始档案核实一下就打个证明OK了,派出所会给你打证明的,这不用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