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2021个体工商户年报流程)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规定,凡2019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须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并公示年报。
因疫情影响,今年个体工商户年报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请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sd.gsxt.gov.cn)”填写并报送2019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年报期限仅剩一个月,未报送并公示年报的个体户,请务必抓紧时间办理!否则将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失信行为将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个体户在、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资质审核等方面,将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sd.gsxt.gov.cn)”为唯一年报系统,谨防电信(网络)诈骗 !
个人操作有困难的也可到当地市场监管所申报!
电脑操作流程:
1. 百度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或输入网址:sd.gsxt.gov.cn(推荐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选择“企业信息填报”进行填写。
2. 个体工商户点击“农专、个体用户登录”进入。
3. 点击“年度报告填写”或“编辑”进入。“年度报告填写”模块点击后有“填写须知”内容,请仔细阅读。
4. 进入后,根据页面左边逐项填写详细信息:
填报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存续状态、网址等均为报送时的信息,其余信息为所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信息。如果有网站或网店就点“是”前面的圆圈,如果没有网站或网店就点“否”,填写完整后点“保存”。
5. 提交并公示逐项填写完毕后,还没有结束,页面下边还有个“提交并公示”按钮。切记:填写完年度报告后,务必点击“提交并公示”,待出现“提交公示成功”提示框后结束。6. 检查核实报送完毕之后,关闭、退出系统,重新进入公示系统首页,不用登录账号,直接输入字号名称查询,进入企业信息页后往下拉,就会看到年度报告栏目,里边如果显示了当天的报送记录:已公示,就说明已经报送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