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顺流逆流交易通俗理解(如何把区分顺流交易和逆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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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尾,勤勤提了一个小问题,如果小旭的公司卖存货给qq公司该如处理,以及他们背后的本质是什么?

此问题想必触动学过长投同学的痛点:我知道会计分录该怎么写,无非死记住就行,别问我为什么,因为老师一般都省略掉背后的原理。

好了,勤勤就在本期文章中彻底解决该痛点。

首先来简单解释下,投资方向被投资方销售存货称为顺流交易,被投资方向投资方销售存货称为逆流交易。买方购买存货后,当年可以卖一部分留一部分,也可以全部销售,或者买方把存货用于固定资产。

然后来看一个简单案例:

小旭公司投资qq公司后的当年,qq公司卖了成本100万元的存货给小旭公司,卖价120万元,买过来后qq公司一直持有至年底。当年qq公司实现净利润100万元。

小旭调整100万元净利润是直接扣减20万元。

理由是被投资方qq公司从投资方小旭公司所赚的利润20万元,投资方小旭公司并不认可(其实是准则不让认)。这20万会计上称之为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如果当年小旭公司对外销售该批存货80%,留20%。那留下的20%即4万元为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需要从100万净利润中扣减。

如果第二年小旭把上一年剩下的20%对外销售,会计处理为恢复上一年扣减的4万元,即第二年净利润加回4万元。

这种逆流交易很容易让咱们理解,因此我们换一个方向,小旭公司卖qq公司同样的存货,当年qq公司全部留下。

20万元为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仍然需要从100万净利润中扣减。

这时,很多同学就卡顿了,小旭公司卖qq公司存货,形成的利润是投资方小旭公司的,不是被投资qq公司的,为何还要从100万中减掉20万。

费解啊费解啊!

不负责任的解释是:会计2号准则规定了,不管是顺流交易还是逆流交易,只要有内部未实现交易损益,都要对被投资方实现的净利润进行调整。

“好吧,我记住了!”

“但是,为什么?”

要负责任的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再次回到权益法上(读完之后,你会发现之前的理解是多么肤浅,虽然自认为懂了)。

权益法实际上是简化的合并报表,它实质上把被投资方看作是一个整体了,只不过没有像合并财务报表那样作全方位的合并和汇总。

往期文章勤勤也谈到,权益法是来替代无法做合并的合(联)营企业后续计量长期股权投资的一种精确计量方法,等同于简化的合并报表。

虽然准则并没有将合(联)营企业纳入合并范围,但是本质上,通过权益法核算后,合(联)营企业净资产和净利润中归属于投资企业的份额已经通过计入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形式计入了投资企业所属集团的合并报表。

换句话说,被投资方qq公司的资产、负债先“浓缩”为“长期股权投资”项目,计入小旭公司的资产负债表,然后小旭公司的报表再和它所属的集团进行合并。

这种“计入”与子公司并入合并报表不同。换个角度理解:子公司是通过资产、负债的方式进入合并报表,而合(联)营企业是以净资产和净利润的方式“潜入”合并报表。

既然如此,那么合(联)营企业之间交易产生的“内部未实现损益”理所当然也应该抵销,无论顺流逆流,否则就会虚增资产或利润,并且抵销的原理跟母子公司抵销的原理基本一致

不过两者还是存在明显差异:

  1. 不管持股比例多少,子公司是全额进入合并报表的,而合(联)营企业只是按持股比例部分进入合并报表。
  2. 由于子公司是以资产、负债的形式进入合并报表的,抵销时应将母公司的报表项目和子公司的报表项目一一抵销,而合(联)营企业报表项目并未进入合并报表,因此,“抵销”的时候不能“抵销” 合(联)营企业报表项目,只能抵销其对投资方的影响。

“抵销”之所以打引号,因为其本质为“调整”。

理解了这个问题,我们就能畅快地理解顺流、逆流交易的处理原则。

权益法虽然不符合法律(母子公司)理念,但是权益法的核算是实质重于形式要求的具体体现,也就是会计理论中的实体理论

实体理论认为,企业集团中所有成员企业所构成经济实体,按照经济实体理论编制的合并报表是为整个经济实体服务的。关联方交易(即顺逆流交易)需要站在整体的角度考虑,只要是未对整体以外实现的利润,投资企业就不能确认为投资收益,这也包括顺流交易形成的。

此外,和逆流交易一视同仁是为了规避关联方交易粉饰利润

比如前例,投资方小旭公司会在报表上做 120万元的营业收入、100万元的营业成本,利润有 20万元。这 20万元若因为是顺流交易形成,不在投资方确认投资收益时做抵销处理,又因为投资方不需要另外编制合并报表也不需要做调整,那么从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的整体来看,这 20万元到底该怎么处理?

若不处理,投资方完全可以通过大量的类似业务向合(联)营企业销售商品以粉饰自身的利润。

要点总结

顺逆流交易一致处理的本质是权益法本质的体现,权益法是简化的合并报表处理方法。

合(联)营企业资产和负债(或者净资产和净利润)首先“浓缩”为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然后“潜入”集团的大合并报表。

权益法是实质重于形式要求的具体体现,反映了会计理论中的实体理论。

最后,顺逆流交易一视同仁规避了关联方交易粉饰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