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网站 > 问答

合同分类的八种方式(公司合同分类管理办法)

2024-07-20 02:23:58 作者:佚名
买帖  |修改  | 投诉  | 刷新  | 

合同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成不同的类型。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标准:法律上是否规定合同名称

分类意义:适用法律规则不同:

有名合同:适用法律已经对其设定的规范。

无名合同:

①适用民法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

②合同法总则;

③参照合同法分则;

④参照其他法律最类似规定

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标准:是否须具备一定形式

分类意义:成立或者生效标准不一致

要式合同:具备特定形式时生效或成立

不要式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

三、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标准:双方当事人是否互负给付义务

分类意义:

双务合同:当事人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四、为自己利益订立的合同和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标准:合同目的是否以自己利益订立为标准

后者特征:

①第三人不是当事人

②第三人只享受权利不享受义务

③第三人对于是否接受权利具有选择权

第三人接受,债务人应当向其履行;债务人违约,则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人拒绝,合同权利由为第三人利益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享有。

五、主合同与从合同

标准:合同间的主从关系

分类意义:主合同成立与生效直接影响从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反之,通常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