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类会计科目有哪些(共同类会计科目分录)
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的概念、分类、用途:
(一)会计科目的概念
会计科目,简称科目,是对会计要素(会计核算对象的分类)的具体内容进一步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
(二)会计科目的分类
1.按反映的经济内容分类(和六大要素分类相关)
会计科目按其反映的经济内容不同,可分为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共同类科目、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成本类科目和损益类科目。
2.按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分类(和总账、明细账划分相关)
会计科目按该科目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上下级统驭关系,可以分为总分类科目(即一级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二级、三级或辅助帐明细科目)。
(1)总分类科目,又称总账科目或一级科目,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
(2)明细分类科目,又称明细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为详细和具体会计信息的科目。如果某一总分类科目所属的明细分类科目较多,可在总分类科目下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在二级明细科目下设置三级明细科目(三级科目以下一般称为辅助帐科目)。
(三)会计科目的用途:
1、会计科目主要用来编制会计分录;
2、依据审核完毕的原始凭证,使用会计科目编制《记账凭证》是每一个会计的日常基础工作。
3、会计登账,不能根据原始凭证直接记账,必须根据《记账凭证》上的会计分录三要素记账,即两个以上相关联的会计科目、借贷两个方向、相同的金额。当然记账,必须在四本账(《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总账》、《明细账》)的账户中登记,需要按照记账凭证上的顺好号码、日期、摘要、会计科目、借贷方向、金额等详细登记。
二、会计科目的设置
(一)会计科目设置的原则
各单位由于经济业务活动的具体内容、规模大小与业务繁简程度等情况不尽相同,在具体设置会计科目时,应考虑其自身特点和具体情况,但设置会计科目时都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
(2)相关性原则;
(3)实用性原则。
(二)常用一级会计科目 (由财政部制定好的)
1、详见《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等会计制度;
2、一级会计科目由财政部在以上会计制度中已经制定好了,会计不得杜撰发挥;
3、二级及二级以下明细科目,各企业及政府部门会计可以依据会计制度实施细则、各组织的管理要求,自行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