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创业中需要了解的几个概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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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知识普及系列 | 作者 / 马方

本篇为合伙创业中需要了解的几个概念(上)

期权池的概念和设立原因

为什么要合伙创业?

现在这个社会,资产、资本不值钱了,谁值钱了?

人值钱,人值钱的表现就是资本、资源追着人走,所以我们现在创业,大家就开始喜欢合伙创业,合伙创业成为一个趋势。

为什么要合伙创业?

因为如果你不合伙,第一,做起来很难第二,即便做起来了,风投也不愿投你。

风投不仅看重你 个人的能力,更看重你 团队的发展潜力。

为什么?

因为越优秀的人,长板越长,短板也越短,需要有人来补你的短板,这就是团队的重要性。

有一句话叫:

“没有完美的人,但可以有完美的团队”

所以 在创业的起点,我们一定要尽可能找更优秀的人和你们在一起,取长补短,一起创业。

找到优秀的人一起创业很重要,而与股权分配相关的制度设计更重要,可以说是重中之重,非常关键,这里面牵扯很多概念,比如期权池、GP、LP等,我今天就和你们聊聊这些概念。

什么是期权池?

假设你找到了合伙人,准备合伙创业了,这个时候你们找到的是第一轮合伙人,叫创始合伙人。

通常小企业开张的时候就是三五个人,就像刘备创业的时候也是只有三个人。

后来又进来一批人怎么办呢?

那帮五虎上将怎么办呢?

再来了更多更优秀的人怎么办呢?

你怎么能留住他们又能控制的了他们呢?

最好的方式就是用股权留住他们,因为在任何时候,股权都是最有吸引力的。

那么怎么做才能让后来的人有股份呢?这就要用到期权池了。

什么是期权池呢?

期权池就是用来给未来的管理者预留股份的,就是我们最早的创始合伙人在做股权设计的时候,要给未来的核心团队预留出来一部分股份,预留的这部分股份,专业术语就叫期权池。

为什么要提前预留股份?

为什么要提前预留股份呢?如果你们把能分的股份都分完了,没预留,那么未来遇到变化的时候,就没有什么可回旋的余地了,你们就会非常被动。

我举例给你们分析为什么要预留股份。

假设你们是三个人一起创业,如果你们把股份都分完了,将来再有能人想进来的时候

一个可能是

人家因为没有股份不愿意进来

另一个可能是

人家进来了,但是你们想分股份给人家但是你们没有可分的,或者你想发展内部的优秀员工为合伙人,你们也没有股份可分给人家,这就不好办了

而且,你们三个人分的股份,很大的可能性是你们还会分错了,比如按4:3:3比例分,这是三个人合伙创业最容易犯的错误。

如果是这样,再来一个人的时候,这股份就没法给了。

也就是说,如果你们没有提前预留出股份,等明白过来再预留或者需要用这样的股份分给别人的时候就很难办了。

因为你很难保证三个合伙人都愿意分自己的股份,尤其是公司发展好、前景可观的时候。

那你说老大想预留、想分,老大留自己的、分自己的不就可以了吗?

可是老大的股份也不是足够多的时候,比如老大的股份才40个点,再分给别人,不仅可能会失去否决权(股份小于1/3了),还有可能会比老二的股份少了,这不就让老二有了干掉老大的可能了吗?

你可能会问增发不可以吗?

增发也面临问题,为什么呢?

因为当你想增发时,另外两个小股东不一定愿意,小股东通常会这么认为:“人是你让来的,股份是你想给的,你的股份又比我们多,那你就稀释你自己的吧,不要稀释我们的了。”小股东是这样的心态。

所以,问题就来了,老大的股份也不多时,如果从老大一个人身上拿出来分,比如老大才40个点的股份,即便是50个点,拿出10来个点分,老大剩下的股份也不够保证控制权了。

这就是为什么我一直强调要提前把这个股份预留出来。

如果说确实人才难得,管不了那么多了,大股东非要从自己身上分股份,有时候也不一定能干成。

为什么不一定呢?

因为如果两个小股东的股份加起来大于33,他们就有否决权,那么,这事儿大股东就有可能办不了,即便是大股东想强硬增发,小股东联合起来不愿意,这事也办不了。

为什么?

因为设立期权池牵涉到股权变动,股权变动属于公司的特别事项,而特别事项的表决,《公司法》规定必须大于三分之二的表决权通过才行。

所以,有些时候,想象和一厢情愿不能解决问题,还要遵循公司法的规定,一开始就要从法理层面上去处理公司的事务。

刚才我讲的都是提前预留股份的原因。

当然也有一种情况,就是两个小股东很小,比如两个小股东的股份加在一起小于33,也就二十几个点或者十几个点的股份,那基本上没问题,可以不预留,大股东一个人就可以说了算,大股东股份只要大于67,就可以一个人说了算。

但是草根创业的时候,创始人往往会为了证明自己是个好人,心胸宽广,或者顾及兄弟情谊,早早就把股份分超了,让自己的股份少于67而失去绝对控制权。

所以,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在法理的框架内有一定的筹划,提前把股份预留出来,这样就不会被动。

可以用一致行动人吗?

刚才讲了为什么要提前预留股份,一个原因是如果把股份都分了,再想分,没有可分的了。

另一个原因是如果不提前预留,再想分的时候,如果小股东不愿意,这事儿办不了。

那你说我们提前用一致行动人不可以吗?不可以,包括委托投票,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用。

为什么?

因为他能和你有一致行动人协议,将来也能和你解除这个协议。

这个是不稳定的,容易闹掰,就像两个人可以结婚也可以离婚一样,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用一致行动人和委托投票。

这就是说一开始分股份的时候,老大一定要有尽可能多的股份,然后再预留出来一部分股份。

当然,你一定要用一致行动人也是可以的,但是这个代价非常大,谁那么傻会永久委托你投票、永远和你一致行动?

所以你要付出极大的代价,甚至可能要付出十倍百倍的代价,没有谁会白给你这么多权利的。

表决权和分红权可以分开吗?

有人问股份和分红的比例可不可以分开,不一样是不是可以。

这个是可以分开的,可以不一样,就是表决权和分红权是可以分开的,但是不到万不得已不要选择分开。

我们草根创业,不到万不得已,千万别分开,因为分开的时候叫产权不清晰,会给未来带来很多麻烦。

企业刚开始成立的时候,最好产权清晰,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你的别搅和到我的。

投票权多,分红权少,虽然是可以的,但是刚开始不要这么做。

说白了就是你手里有很多牌,别同时全拿出来,你得慢慢拿出来,不能太着急,要一步一步来。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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