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网站 > 资讯

女皇武则天野史(浅析武则天的风流史)

2024-11-23 03:32:57 作者:佚名
买帖  |修改  | 投诉  | 刷新  | 
拓荒牛每日一讲之野史故事——武则天有多少男宠

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名女皇帝,武则天的一生简直就是一部年度大戏。尤其是在她老公高宗死后,她不仅自己做了皇帝,还养了一大堆的男宠。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她的那些男宠们。

武则天宠幸的人主要有薛怀义、沈南蓼及张易之、张昌宗等。高宗死后,首先入侍武则天的是薛怀义。薛怀义原名冯小宝,本是同官县(今陕西铜川)街头卖膏药的小贩,后来因为在街头帮人打架误伤人命,为躲避官府的缉拿,潜逃到洛阳,在白马寺出家当了和尚。

唐太宗死后,武媚娘(武则天)作为太宗的嫔妃,都被送到感业寺出家为尼。白马寺和感业寺只有一墙之隔,而且两寺同饮一井水,有一天,武媚娘和冯小宝在井台相遇,武媚娘打不动水, 正在为难。这时,身材高大,健壮有力的冯小宝也来井台挑水,帮助武媚娘打好了水,还给挑着送到了尼姑庵的大门口,然后再自己去挑水,于是二人就认识了。

和尚和尼姑都是戒吃荤腥的,冯小宝半路出家当然戒不掉。有一天,冯小宝又来井台挑水,有一只山鸡口渴,落在井沿儿找水喝,冯小宝看见了,悄手蹑脚靠上去,一扁担打死了。好肥的一只山鸡,冯小宝决定把山鸡吃掉。他的水也不挑了,捡来一堆柴火,到前边树林子里,笼火烤鸡去了。偏 巧这一天,武媚娘也来井沿儿挑水。井台上只见冯小宝的水桶不见人,武媚娘四处看了半天,附近也没有冯小宝的踪影。这时,顺风刮过来一股烤肉的香味儿。武媚 娘自从离开后宫以后,就再也没有吃过肉。这肉味儿好香啊!是从哪里飘过来的呢?不远处的小树林,不是还在冒着一缕清烟吗?一定是在那里。这样想着,就身不 由己的朝小树林走去。

武媚娘看清了,正是冯小宝在火上烤肉,不知烤的是什么肉,反正是香味儿直往鼻孔里钻,过了一会儿,肉烤熟了,冯小宝从火上取下烤得焦黄的鸡肉,扯下一条大腿儿咬了一口。

“什么肉,香吗?”武媚娘忍不住地问。冯小宝忽然听见有人说话,当时吓了一跳,回过头一看,见是武媚娘,就不好意思地笑了,说:“鸡,野鸡。落在井台上喝水, 抡起扁担,只一下,哈哈哈……”说着,撕下另一个鸡大腿,递给武媚娘,说:“你敢不敢吃?香极啦!”武媚娘接过来,大口大口地吃起来。从那以后,冯小宝三天两头不是弄一只鸡,就是弄个狗大腿儿,偷偷送给武媚娘。武媚娘抢着去井沿挑水,也就是去和冯小宝相会。

武则天当上皇帝后,立刻让冯小宝当上了洛阳名刹白马寺的主持。高宗死后,武则天就让冯小宝随便出入后宫,又把他的名字改为“怀义”,赐给他薛姓。他凭着过人 的聪明,加上当年的感情,很得武则天的爱惜。薛怀义又因督建万象神宫有功被擢为正三品左武卫大将军,封梁国公。后来还多次担任大总管,统领军队,远征突 厥。

不久御医沈南蓼成为武则天的新宠,薛怀义出于嫉妒,一把火烧掉了耗资巨万的万象神宫,武则天却不予追究。而后薛怀义日益骄横,终于引起 武则天的厌恶,指使人将其暗杀。薛怀义死后,已过中年的沈南蓼温和有加,却身心虚弱,满足不了武则天的要求。七十多岁的她又陷入了寂寥烦闷之中,喜怒无 常,脾气暴躁。

恰在此时,有人又荐张易之兄弟待寝,这两个二十岁左右的美少年,不但聪明伶俐,通晓音律,而且精力旺盛,更有侍寝的本领。把 个武则天服侍得舒舒服服,身心愉悦。武则天马上给二人加官四品。从此二张俨若王侯,每天随武则天早朝,待其听政完毕,就在后宫陪侍。二张恃宠而骄,不仅在 后宫恣意专横,而且结党营私干预朝政,引起了众怒。终于在神龙元年,张柬之等策动了“宫廷政变”,杀掉二张,武则天也在病榻上被“请”下御座,让位于中 宗。

武则天十四岁入宫的时候,被唐太宗赐名为“媚”,千娇百媚,含苞待放,情窦初开,渴望皇帝的宠爱,可在太宗身边十多年,她仅是个“才 人”,与一个侍女的作用差不多。太宗是个盖世英才,他要求女性的只是贤德、温顺、体谅、娇柔,而武则天的美貌与才干自然得不到皇帝的赏识。所以在太宗死 后,她被遣送到感业寺为尼。仅一年多的时间,她就由尼姑晋升为昭仪、宸妃,直至皇后。这时,高宗很难再接近别的女人了。宫中众多嫔妃宫婢都失去了陪寝的义务,成了纯粹的女性官吏。以后的三十年里,武则天并没有丑闻。直到高宗去世。

天授元年(公元690年),武则天正式登基,改国号为周,成为名副其实的女皇帝。她宠幸的薛怀义是因其身材高大、健壮有力,后因不“驯服”,而被她暗杀。她宠幸沈南蓼,因其中年体衰而遭到厌弃。 她宠幸的张易之兄弟则面若莲花,侍寝有方,使她精神上得到了满足,春情暂驻,她感谢二张的奉献,授以高官,委以国政,成为她晚年最信任的人。

正因为武则天在高宗死后,开始公开宠幸男宠并且授之以权,搞得大唐男宠之风盛行。同时正因为如此此,导致很多人对武则天放浪不羁的私生活进行严厉批判,甚至抹杀她之前为唐朝所作的一切功绩!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联系人:佚名